|
||||||||||||||||||||||||||||||
美国移民法原则与签证政策新精神 1 任何踏上美国土地的人都有权学习,任何获得学习资格的人都有权在美国居留. 万千中国学子申请留学签证的热情和那么一股执着的精神能使每个人深受感动。然而能顺利拿到签证的只有几十分之几,百分之几……还有那么多人拿不到签证。这小小的“签证”二字,竟已在中国孕育了一个庞大的市场——各类“签证专家”纷纷登场;各家书商论签证技巧的新书接连上市;各种留学中介机构更是紧握“签证率高”之杀手锏争相亮相。以笔者之见,学子和家长们自己认真花点力气捋捋签证的学问,了解签证的性质、特点、原则十分重要。 签证的性质 签证是服务于派发签证国整体利益的一种工具,给谁或不给谁是这个国家的主权。盖在你护照上的印记,意味着该国政府允许你在其国家进行符合签证种类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签证或超过签证种类规定的活动都被视为非法。 签证的特点 美国签证分两大类: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含学生签证)。美国的F1签证是发给到美国大中小学留学的学生本人的,F2签证是发给F1签证持有人的直系亲属的。M1签证是发给职业学校或非专业大学的学生的。凡给予别国学生留学签证的国家政府,都对学生签证持有者作出了若干规定,即所谓的学生签证特点。和非移民签证的其他类签证相比,美国学生签证能享受到的优惠较多,例如:签证有效期一般很长,为5年,有利于熟悉和适应美国环境;学生好转身份———如果持证人已取得大学毕业以上的学位,可进而通过职业移民申请绿卡,这比其他非移民签证将能享有更多的有利条件;亲属可以陪读,亲戚朋友可以探亲;可以有限地工作,也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工作许可……另外,学生签证是一种临时签证,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表明在美国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也正因如此,就增加了学生的“移民倾向”,签证官审查就很仔细,要力排“移民倾向”,要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钱上学(或有奖学金,或自己已备好了钱),不必依靠打工来完成在美国的学业。 签证的原则 签证官派发签证是有原则的,申请留学签证的人也应该了解原则,方能获得签证官的信任,顺利获签。那么,签证官是根据什么原则来决定是否发给某个学生申请人签证的呢?美国移民和国籍法限定签证官接待每一位申请人时,必须把每一位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假定为“有意移民”,除非申请人能使签证官相信此人有资格取得非移民签证,否则就是有“移民倾向”,拒签。根据以上原则,签证官用的是逆向否定法,凡要问的问题,凡要了解的情况,都是为了排除申请人有“移民倾向”。为此申请人必须紧紧围绕着“移民倾向”的排除做好准备,遵循清楚(Clear)、精炼(Concise)、有说服力(Covincing)三原则,即递交的材料要清楚规范,条理性好,面试时要观点明确,有条不紊;材料要精炼,面对面回答问题要言简意赅;要合理真实,有说服力。一是去美国就是为了学习。二是国内有不可分离的至亲,有自己割舍不下的事业、经济和社会关系,学习完成就回国。与此相关的是有无足够的费用上学。签证官担心你没钱上学,而去工作,抢了他 (她)同胞的饭碗,或滞留不归带来社会问题。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中美文化习俗上的差异问题。要了解美国人,知道他们怎么想怎么看。总爱用中国人的思维方法揣摩美国人,总想以自己的作为来影响美国人,实际效果正好相反。
|
||||||||||||||||||||||||||||||
Copyright 2001-2006杭州移民公司 杭州移民 美国移民 美国移民政策 美国移民局 网站声明 | 网站通告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看看杭州网 |
|
||||||||||||||||||||||||||||||